注册科威特商标的流程为:进行商标相似或者相近查询,提交商标申请,注册官对商标申请进行核查,被拒绝的注册商标可以在三十天内向商事法院提出诉讼,由法院来判决商标的维持,撤销或修改。如果申请人没有在三十天有限期内提出上诉,或者为满足注册官附加条件的,统统将申请视为放弃。核查通过的会进行三期专利局公告。在第三期公告后的30天内,任何人都可以提出异议,申请人则需要在随后的30天内进行答辩,在收到异议并未进行答辩的,申请的商标同样被视为放弃。注册官在商标申请的答辩后才可以决定核准或是拒绝该商标注册。异议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在收到注册官的裁决后,在十天之内提出上诉。









